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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学习奖学金申请指南

01-2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市高等学校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

申请流程及说明

 

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首都及学校国际化进程,促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并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学校国()外学习交流项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特设立学生公派出国(境)学习奖学金。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学习奖学金管理及评审根据《北京市高等学校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学习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资助额度:

1. A类奖学金20000元人民币/人,用于奖励赴国(境)外学习、交流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至一学年以内的学业成绩优异、思想品德优秀的本科生;

2. B类奖学金10000元人民币/人,用于奖励赴国(境)外学习、交流两周以上至一学期以下的学业成绩优异、思想品德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申请条件:

奖学金获得者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

2. 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身体健康;

4.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科研与创新能力;

5. 外语水平达到国外院校的要求,能够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6. 申请人拟往留学的学校应为与我校签署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的合作院校,拟修专业与在我校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 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 在校学习期间,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咨询、联系方式: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国际交流合作处 王老师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三号办公楼252

电话:(+86-10-82426008
传真:(+86-10-62843757

邮编:100192

QQ592798529

邮箱:592798529@qq.comwangchen@bistu.edu.cn

 


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申请流程

 

                                                   
   
 
    圆角矩形: 符合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学生提出奖学金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我校学生公派出国(境)学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242室):
            1.	《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申请表》
            2.	境外接收院校录取通知、邀请函或相关证明
            3.	境外学习计划(不少于2000字)
            4.	截止申请日期前的个人成绩单
 
   
 
    流程图: 可选过程: 境外学习奖学金院级评审   流程图: 可选过程: 境外学习奖学金校级评审
     
 
 
   
    流程图: 可选过程: 学生公派出国(境)学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获奖推荐人选上报北京市教委并由市教委审核
 
        流程图: 可选过程: 获奖推荐人选校内公示
 
 
 
   
 
    流程图: 可选过程: 奖学金发放(如本人无法到场领取,则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流程图: 可选过程: 学生学习、交流期满后将如下材料提交至我校学生公派出国(境)学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242室):
            1.	境外学习报告(不少于4000字,附电子照片)
            2.	境外院校提供的成绩单
            3.	境外院校提供的评语
 

 

奖学金申请所需准备材料

一、申请阶段

 

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学习奖学金申请表

注:按照模板填写。申请表填写个人情况以及学生声明及签字部分,个人信息填好后打印出来,在“申请人”处手签字。除本人签字及勾选本人学生类别外,任何内容不得手填。照片统一为一寸彩色证件照,粘贴在表格指定位置,不允许在word中插入电子照片后进行打印。院系意见及其他部门意见均不填。申请表格填写不规范者,取消境外学习奖学金评审资格。

填写“拟申请学习期限”时可根据预估交流开始或结束时间填写;如201281日至2013630日。如需在三、四月份回国撰写论文而结束境外院校学习的,如实填写拟申请学习期限。

 

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

注:认真填写,需由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

 

3.境外接收院校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注:录取通知信提交复印件,需扫描时请扫描原件。

 

4.境外学习计划

注:境外学习计划应简要说明学习内容、学习科目、预期成果等,不少于2000字,境外学习计划不合格者将取消境外学习奖学金评审资格。主要填写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内容,不涉及参观、游览等个人安排。

统一使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封面

字体要求:宋体

大标题:四号,加粗

正文:小四,不加粗

文中标题:小四,加粗

1.5倍行距,每段前缩进两格。

 

5.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成绩单(原件)

注:成绩单可不包括申请人截止到申请日期前尚未出分的课程成绩。

 

6.委托书及本人北京银行卡正面复印件(本人在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签字)

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银行卡账号,提供的银行卡账号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扣缴学费,发放补助的北京银行银行卡。曾丢失过,但重新补办并在学生处进行过登记的北京银行银行卡也可使用。银行卡账户只能填写本人的北京银行银行卡账户,不可填写他人的银行卡账户。自提交申请材料至奖学金发放(一般为每年11月)前,如发生银行卡丢失或卡号变动,请及时与mobile.38365365.com联系。特别提醒:如银行卡丢失,请尽快补办。请慎重在无法及时补办新卡的情况下挂失已登记的银行卡。挂失后的银行卡将无法实现奖学金转账。

 

二、资助后成果验收阶段(境外学习结束回国后请于15天内送交国际交流合作处),请获资助的同学在学期结束前抓紧时间准备。

获得奖学金项目资助的学生完成境外学习任务结束后,需提交:

1.境外学习报告,不少于4000字,主要总结个人学习情况及收获,不涉及个人游览、参观等与学习无关的情况。不得抄袭。在总结学习内容时,多谈所学专业课程情况及体会,少涉及语言课程内容及体会。撰写报告时可侧重写我校与境外合作院校在教学育人方面的不同及我校需要提高的方面;多谈个人感想,不做对交流院校的大段介绍。

具体格式要求为:

统一使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总结》封面

字体要求:宋体

大标题:四号,加粗

正文:小四,不加粗

文中标题:小四,加粗

1.5倍行距,每段前缩进两格。

 

2.境外院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不得使用从教务系统中截图打印的非官方版本)

 

3.反映境外学习、生活的电子照片,要求或带有所在学校标志性建筑,或反映本人生活、学习、工作、试验场景,照片名称加照片的简单说明。照片数不少于20张,图片分辨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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